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并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验室要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不断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
二、实验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实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工厂企业中的实际生产问题。
三、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和寒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内容和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四、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试剂和原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并配派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照学院、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八、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应及时做好开放实验教学的总结与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实验交流答辩会”等活动,以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和报告能力。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九、教师指导开放实验项目,可计相应的工作量。学院根据各实验室开放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补贴工作量。
十、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开放管理工作,特别是应充分重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做好开放管理工作。
十一、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应规定、办法等有冲突之处,则按学校规定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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