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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第三十三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学生组)

发布者:汽车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1740

一、竞赛日期

2021年11月5日、6日

二、竞赛地点

江苏理工学院南苑体育场

三、竞赛单位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代表队)、研究生代表队

四、田径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4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1500米  3000米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立定跳远  三级跳远  推铅球  双手原地前抛实心球  50米迎面接力(20人)

2.学生女子组(14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立定跳远  三级跳远  推铅球  双手原地前抛实心球  50米迎面接力(20人)

五、非田径竞赛项目10项)(见附件)

 1.表演项目:入场式方阵表演(限1分钟以内)

2.集体项目:抛绣球   齐头并进   地道英雄   抢种抢收   时代列车  

集体跳绳  袋鼠跳迎面接力  动感五环  托球接力车轮滚滚

六、运动员资格

1.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要求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报名参加800米项目以上的运动员,在113日、4日上班期间,到学校医务所接受体检,身体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七、报名办法

1.各单位以学院为报名单位。

2.田径项目各单位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

3.接力、集体项目、非田径竞赛项目各单位每项限报1队。

八、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和公布的非田径竞赛项目竞赛方法。

2.200米以下(含200米)分预赛、决赛,如果预赛时的成绩无法确定前8名,对并列的运动员采取抽签的方法决定前8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3.400米以上(含400米)项目一次性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九、决定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团体名次

1.团体总分取前六名。按各单位两组男女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单位或两单位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二)个人名次

男、女各项均取前8名,参赛运动员不足8人(包括8人),录取名次按实际名次录取。广播体操按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录取名次。

(三)计分方法

单项按9、7、6、5、4、3、2、1计分,破记录加9分。接力、集体项目、非田径竞赛项目双倍计分。

十、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前六名单位颁发奖牌。

2.个人单项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前八名者颁发奖品。

3.接力、集体项目、非田径竞赛项目颁发证书及奖品。

4.破记录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5.评选单位学生组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

十一、比赛器材

比赛器材均由大会统一提供。

十二、报名日期

各单位运动员报名表从系统下载,需填写清楚、正确。打印后加盖部门公章务必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 4:00 前交体育部刘江老师处(地点:体育部第二教研室 ),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作弃权处理。

十三、其它

1.领队、教练员会议另行通知。

2.凡报名后无故缺席参赛者,一律扣团体总分。每人次扣5分,依次类推。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江苏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